原來在學生心裡,我是個誇張認真的人,哈~
在我喜愛或覺得需要負責的領域裡,我的確是會全心全意的認真,在旁人眼中,大概有點像入魔狀態,會付出超過百分之一百心力的那種。所以小時候會看書看到沒聽到同學在叫我;高三聯考那年,英文、數學老師請生物老師勸我不要再唸生物,多唸英數;進劇場工作把身體整個搞壞。
全心意投入!這是我對自己的要求。這種個性,小時候不太討喜,小學當衛生股長,我真的用手指去抹有沒有灰塵,同學的眼神我到現在還記得;高一負責記遲到,因為敲鐘就算遲到,跟同學起爭執,差點被揍。
大三當社長那年,我覺得自己學到最重要的事,就是不要拿自己的標準去要求別人,誇張認真留給自己就好。不過,我不怎麼覺得自己有誇張認真,反而還覺得自己時常不夠認真呢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