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小時,十二篇朗讀稿,除去前面二十分鐘的拿稿姿勢與聲量調整,能重點整理的時間,一篇也就五分鐘。因為這孩子有先參考之前得獎同學影片模仿練習,在朗讀技巧上已經有很不錯的水準,因此我只需要協助找出每篇稿子的「重點」。
不管說故事、演講、朗讀,我都會請同學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讀完整篇文章,然後告訴我這篇文給他什麼感覺,或是他覺得這篇文章想給別人什麼感覺。
感覺真的好重要。沒了感覺,只是用優美聲音讀稿,就是個好聽的人聲讀稿機,好聽,卻無法打動人心。帶入情緒,才能感動他人。通常這種時候,就會有學生說,老師,這樣不會太誇張嗎?或是,老師,我又沒有要當演員。可是情緒其實就在日常生活中,不是只在舞台上。
我們每個人都會開心、生氣、難過,不論強度,都是情緒,舞台上的演員情緒張力大,是因為必須傳達給遠處的觀眾。我們教學時,也是要用比較誇張的方式示範,才能讓學生理解差異,感受到哪裡不同。幼稚園或低年級老師們,要用比較誇張的方式唸誦或寫標準板書,也是一樣的道理。所以我總會跟學生說「練習都不是說人話」,我的學生對這句話應該都很熟悉了。